高速疲劳驾驶怎么判定扣分
高速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除12分。
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6分。
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》,高速疲劳驾驶的判定扣驾驶分标准是下面这些:
-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,一次扣除12分。
-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6分。
除此之外,还有以下行为将被扣除12分:
-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汽车的;
- 饮酒后开车的;
- 驾驶营运客车(不包含公共汽车)、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的;
-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;
- 上道路行驶的汽车未悬挂汽车号牌的,或故意遮挡、污损、不按规定安装汽车号牌的;
- 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汽车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、校车标牌或使用其它汽车号牌、行驶证的;
- 开车在高速路上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;
-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路车道内停车的;
-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、校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路、城市很快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%以上或在高速路、城市很快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以上,以及驾驶其它汽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以上的;
-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、校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路、城市很快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驾驶其它汽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%以上未到达50%的;
-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%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的;
-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汽车在高速路车道内停车的;
- 开车在高速路或城市很快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;
- 低能见度气象情况下,开车在高速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;
- 开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,未按指定的时间、路线、速度行驶或未悬挂显著标记的;
- 开车载运爆炸物品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,未按指定的时间、路线、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;
- 以隐瞒、欺骗手段补领汽车驾驶证的;
-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;
- 开车不遵循规定避让校车的。